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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包网 > 水浒之往事随风 > 第36章 子不语乱力怪神

第36章 子不语乱力怪神

差不多了。

雷这东西,可以事先准备好的吗?

办法二,除旱魃。

旱魃这种东西,传说能导致干旱,干旱又导致粮食绝产。

因此无知的村民、庄户们痛恨旱魃,他们认为旱魃是死人变的,就是一些刚死不久的尸体变成的。特点就是变为旱魃的死人尸体不腐烂,其坟头上不会长草,土堆湿漉漉的甚至会渗水。

村民、庄户认为天若干旱,周围就必有这种旱魃存在,只有找到并烧了这旱魃,天才会下雨。

因此每遇干旱,他们便会发掘新葬墓冢,将里面尸体拖出,在太阳下暴晒,并打残破碎其肢体,称作“打旱骨桩”。

后来此风越来越盛,由“打旱骨桩”发展掘坟焚烧尸骨。

华夏历来是土葬,传说是佛教徒最先开始了火葬。对于肉体,佛教一般是不重视的,他们修性不修命。在他们看来,肉身不过是一具渡世的皮囊而已,唯有性灵的超脱才能早登极乐。

佛徒的影响,到俺大宋朝,普通大众也开始有火葬的了。

俺在清河县当都头,处理过挖坟引发的乱事,因此学了一个月的大宋律法和文书。

“遵用夷法,率多火葬。”

“河东人众而地狭,民家有丧事,虽至亲,悉燔热,取骨烬寄僧舍中。以至积久,习以为俗。”

“民俗火葬,自释氏火化之说起,于是死而焚尸者,所在皆然。”

一些贫贱小民活着的时候一事无成,一钱不名,于是干脆死后选择火化,甚至连骨灰都不叫人留下。

“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在人间简单混了一场,算逑!

所以俺大兄死了,那毒妇要求火葬,不知情的人们也不觉得奇怪。

也有些富人和贤人从中似乎悟出了些什么,死后也不选择土葬,随火化了,倒也潇洒。

但是,俺在清河衙门当都头,知道那些士大夫层面那是相当抵触火化的。

在他们儒教的观念里,“入土为安”,只有土葬才不能损坏逝者的遗体,使身体发肤能够不受损害。

俺大宋朝的大头巾们以“今民俗有所谓火化者,生则奉养之具唯恐不至,死则播爇而捐弃之,何独厚于生而薄于死乎?”为由建议朝廷下令禁止火葬。

俺想那些皇帝、官员重视土葬,就是要通过不同的丧礼制度来维持不同的等级(通过贵贱有别的不同制度礼仪使人的差别观念深入到每个世人心中,来维持他们自己的权威,任何人不可僭越,否则是要掉脑袋的。

尽管朝廷明确立法不准火葬,但是民间却屡禁不止,朝廷也只好网开一面。

因为不少贫贱小民无土可埋也是一个原因。

于是朝廷虽然明文禁止火葬,“其从尊长遗言,将尸烧化及弃置水中者,杖一百;卑幼并减二等。”,却往往加上了“若亡殁远方,子孙不能归葬而烧化者,听从其便”,“除豪富氏族申严禁止外,贫下之民共客旅远方之人,若有死亡,姑从其便”这么几条。

并在各城城门之外四五里地设有化人场来焚烧尸体,又设有潵骨池,供不要骨灰的将骨殖扔到里面。

俺大宋朝又“拨没官田供为常住,贫民死而家不能津送者,则与之棺后焚瘗焉”。主要是负责收葬那些贫穷无法安葬的逝者,每人给予八尺到九尺的安葬之地,将骨灰埋入,要求在上面再种植一棵松树或者柏树。树边设立一块方砖做碑,上面记录死者的性命、籍贯、生卒年等信息,设有专门的场所供人祭奠逝者。

“官府委德行僧二员主管,月给各支常平钱五贯、米一石。瘗及二百人,官府察明,申朝家给赐紫衣、师号赏之”。

如此百十年下来,俺大宋朝各大州府县城郊外的荒坡秃山都有了茂盛林子,这种林子一般起名叫赤松林、黑风林,都规模十分庞大,树木高大,茂盛阴凉,悲风阵阵,也无人敢去盗伐。

话说回来,民间凡是有土有地,有正当营生的主流人家,自然会将长辈、家人土葬,选择那风水宝地,入土为安,让祖辈保佑自己一家平平安安。这是自上古以来的习俗,也是华夏崇尚祖先神灵的根本。

乡间有仇怨者就多借干旱的时候对下葬不满三年的仇家家人的坟墓下手,鼓动乡人掘仇家坟墓来侮辱仇家。

那借着灭旱魃的由头故意去掘人坟墓、毁人尸骨的行径,当然会引发诸多纷争、斗殴、诉讼乃至仇杀,因此造成的血案很多。

同样,正因为民间兴起灭旱魃而掘坟烧尸的风俗,火葬就又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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