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凶手抓到也判了,还让她查什么?!系统不会是在戏弄她吧?
不,系统不会做这么无聊的事情。
那就还有一种可能,当初抓住的人不是真正的罪犯,这是一桩冤案!
系统是让她找出真凶,帮人雪冤?
二十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她都还没有出生,这要怎么查。
等等,被告人的情况怎么有点熟悉的感觉。
判决书上写着,被告人叫邱明章,28岁,曾在部队服役,犯案时刚刚从部队退下来。
因抢劫伤人一审被判处死刑,二审改判为无期。
姓邱,他不会是邱艳的父亲吧?
邱艳父亲的案子竟然是冤案 !!
第23章 他没有撒谎
案子其实一点也不复杂。
二十五年前的二月六日,那是一个雪天。
林雪娇背着包准备去银行存钱,她在市场摆摊卖水果,手里流动的都是现金,一个月去银行存一次。
走到柳树巷时,迎面走过来一个穿着军大衣,戴着棉口罩的男人。
男人两手揣在袖子里,眼睛一直往她这边看,她十分害怕,就紧紧地把包抱在怀里,包里装着三千块钱。
二十五年前的三千块,对普通人家来说,绝对是笔巨款。